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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市属局委办及直属企事业工会:
为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济宁日报社于今年3月至7月开展第三届"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宣传、表彰在攻克技术难关、推动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杰出技能人才,弘扬"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市广大职工中树立岗位技术成才的榜样,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发奋成才,挖掘培养更多更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条件
凡济宁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三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的在职职工,能自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可参加评选。
(1)个人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近3年内曾获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者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和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及其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前3名的;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全市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
(4)跟踪本行业技术前沿,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
(5)创新能力强,善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
(6)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评选推荐要坚持条件,严格标准,突出重点。评选重点是生产、检验、维修、设计、工艺、护理、医药等一线技能型职工,尤其要突出煤化工、机械制造、生物技术、医药食品、纺织服装五大支柱产业的优秀职工,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应占50%以上。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及已被评选为市"十大能工巧匠"、市首席技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专门研究人员不在评选之列。本次评选应与前两届评选相衔接,与济宁市第二批首席技师评选相结合,注重获奖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均衡性。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次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济宁日报社的领导同志组成"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策划运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由市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的评选工作。评选活动中如出现疑难问题,提请组委会审议解决。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济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1、信息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3月上旬),同时将评选简章在济宁日报、济宁工会网、济宁信息港等媒体上发布,并通过工会组织网络发至有关单位。
2、推报人选(3月中旬-4月底):即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组织推荐由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委局办工会、直属企事业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后择优向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市属局委办及直属企事业可推荐2人,技能人才多的大企业可酌情增加推荐人数。个人自荐的,由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后,返还所在单位政审。
3、组织考察(5月份):推荐工作完成之后,组委会办公室就各地各单位申报的事迹材料进行初选,然后有重点地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考查,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情况。
4、确定候选人。(6月中旬)在认真考察、掌握翔实资料的基础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按照评选原则,择优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提请组委会审议,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
5、社会公示(6月下旬):将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材料在济宁日报、济宁工会网、济宁信息港等媒体上公示。如有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
6、投票评选(7月上旬):评委会对提出的3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高低确定前十名人选,并提请组委会定。
7、表彰奖励(7月底):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新闻单位进行专题报道。
五、表彰奖励
对于在评选活动中产生的前10名人选,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授予"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奖励2000元的奖金。同时,市总工会对当选的"十大能工巧匠"颁发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技师资格证书。对于在评选活动中产生的11-30名人选,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授予"济宁市优秀能工巧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济宁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活动的意义,将其作为提高职工素质、推动技术创新的有利时机,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在企业内部掀起学习技能、赶超先进、大力开展群众性技术活动的高潮。
2、积极申报人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组织评选、协商确定等方式,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技能人员推荐上来,以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质量。
3、按时申报材料。凡被推荐的人选,应于4月底前,填写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申报表中"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交2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表格和材料统一用A4格式打印,并附软盘。
济宁市总工会 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科技局 济宁日报社
200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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