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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市高新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属局委办工会、市直属企事业工会: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难问题,确保今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现将2007年"金秋助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7年应
届高中毕业生中,通过高考且分数符合国家公布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当年被大学(不含民办大学,音、体、美专业和军警学院学生)录取的贫困新生。
二、受助条件
1、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市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的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子女;
2、市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配偶,因患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或因意外灾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3、所在市属企业属停产、半停产或欠发工资(生活费)连续6个月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
4、在城市上学的,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三、资助形式
1、各县市区总工会、基层工会2007年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名额及资助金额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市总工会直接资助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由各局委办按照有关程序及受助条件推荐资助对象,并由市总工会审定后予以资助。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视家庭困难程度分别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救助。
四、资助程序
1、职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系统工会审核;
2、提交的证件:户口薄、身份证、特困职工证或低保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考生录取通知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高考分数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资助高考优秀大学生推荐表》一份(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需详实)。
3、系统工会将上述材料核查无误后于8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将以此为依据,于8月13 日起进行抽查走访。
4、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走访调查情况报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资助的人员名单。
5、研究确定的拟资助人员名单将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市总将按照全总、省总要求,于8月20日前后举行 "金秋助学"启动仪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发动,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着对困难职工的深厚感情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审核把关工作,切实把工会"金秋助学"的信息传递给每一位困难职工,同时对申报上来的资助对象要逐一调查核实,确保真正需要资助的困难职工得到帮助。
2、采取多种形式,借助社会力量做好助学工作。今年,将继续提倡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通过捐资助学、"一帮一"结对帮扶、就业援助等形式参与助学献爱心活动。同时,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落实助学政策。
3、要建立回访制度。各级工会要关心那些受助在校生的学习与生活,建立回访制度,通过入户走访、入校走访、召开座谈会、信件反馈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听取他们对工会助学的建议意见,以便使金秋助学活动更加具有针对性。市总将召开受助生回访座谈会,市属各局委办工会要积极配合市总帮扶中心做好这次集中回访活动。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工会保障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密切合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集中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并将具有宣传报道价值的新闻素材及时向市总宣教部和帮扶中心报送。
5、时间安排:6月25日至8月20日为活动筹备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为资金集中发放阶段。全总拟于8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要求各级工会统一时间、统一名称、统一行动,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助学方案,确保金秋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6、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在8月5日前及8月31前分别将金秋助学阶段性统计表、金秋助学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书面报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济宁市总工会"助学热线12351"已经开通,欢迎社会各界为特困职工子女奉献爱心。
联系人:周梅香 王 贞
联系电话:2895151 传真:2885151
电子邮箱:jnbfzx@yahoo.com.cn
济宁市总工会
2007年7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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