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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成"涨价会"?
(2007-05-23 09:58:33)       记者 偶正涛
 

    合肥的春天,阳光明媚。但一月两次的听证会让市民增添了几许春愁:关系家家户户的水价、电视收看价格可能又要涨了!

    凡“听”必涨,“听证会”变成“涨价会”,再度成为合肥市民热议的话题。

资料图片

    “听证是个筐,涨价往里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2002年1月,又出台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施行。这使得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的“价格听证会”在行政力量强制推动下走上了前台。

    听证会,应是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大会,可记者查询了合肥及全国听证会议的有关资料,确确实实验证了时下一个流行的说法:“‘听证’是个筐,涨价往里装!”

    “听证”制度出台后影响最大的应是2002年初举行的铁路价格听证会。这年的1月12日,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北京举行,这个“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在国家计委举行,耗时六个小时。铁道部亮出了票价上下浮动的条件与幅度,其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三十。虽然说最后听证的效果并没有令所有人满意,但正是这次事件之后,“听证会”的概念才被广为人知。

    争议最大的听证会是北京“世界遗产”价格论证会。2004年11月30日,北京市发改委就故宫等6大世界文化遗产景点申请调整门票价格一事举行听证会。由于调价方案中景点门票最高涨幅超过200%,“世遗票价听证”邀请参与听证人员都是北京人,而参观这些景点的主要游客又是外地游客,因此最终结论受到大量质疑,从而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讨论。普遍认为是“北京涨价,全国买单”。

资料图片

    缘何“逢听必涨”?

    随着近几年社会上各种涨价风的此起彼伏,各种“听证会”也应运而生,一些地区出现了“凡听必涨””的现象,颇让群众反感。老百姓一听召开了啥听证会,心里总要“咯噔”一下,第一感觉就是哪里又要涨价,咱本不太鼓的腰包又要瘪下去一些了。

    安徽安达律师事务所所长马军分析,价格听证一般针对涉及千家万户的特殊行业或有某种特殊资源的部门。因其价格涉及面广,又缺少参照物,涨价要找出政策依据,要“服众”,减少社会震动,所以主管部门就借助“听证会”这一形式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的听证会组织过程,专业人士从中分析,认为尚有不妥之处:

    首先应该从听证会的组织上找原因。记者了解到,听证会一般由主张价格变动的行业、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组织过程中,组织者会让申请涨价的部门或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甚至是协助完成听证会的组织事务。由于听证的操作细节都是由申请者参与或操作的,这些单位在主观、客观上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时间、方式,并提供较多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听证”的公证性难免受影响。如不久前合肥市涉及某类网络调价的听证会,会前提供的公告材料除听证背景介绍外,还有少数其它城市的调价情况。所以在比较之下,合肥这家申请单位建议涨价幅度还是小的。

    其次,信息不对称使听证成了“单边倒”会议。申请者是专业人员,听证参与者是外行,以内行“蒙”外行,是比较容易的。合肥燃气集团西园维修站站长徐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作为一位省人大代表,他曾参加过两次听证会,听证会给他留下的最深印象是“群众代表应该有相当的文化程度,以及必要的专业知识。否则,就算作为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也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还由于听证并非案件调查,许多数据准确性难以确认,有些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行业甚至扯大旗当虎皮,有意混淆视听。安徽某市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调高,都按程序要求召开了听证会。按申请方提出的计算方法、数据都是没有问题的。但记者在环保采访调查中了解到,该市大部分地区污水收集管网还没有建起来,根本谈不上“处理”。而市民对此了解甚少。

    参与听证人员选择非常关键。安徽省城一项涉及面较广的价格听证会召开,一家细心的媒体突然发现,合肥市近年来举行的各类听证会上,有几名消费者代表的名字多次出现。听证人员为什么会出“职业化”?会不会是“举手机器”?人们不得不有这样的疑问。

    一位曾经参加过合肥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市民表示,要想避免听证会演变为涨价会,听证会就应充分听取来自基层的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因为他们的意见最能代表老百姓的心声。但现在的听证会则很少顾及到老百姓的意愿,维护的只是听证会的组织部门也就是要涨价的部门的意愿,使听证成了走过场。

    实际“听证”的结果,也证实了上面的判断。记者统计了有关听证会的报道,结果是只有涨多少问题,而没有涨不张的问题。“听证”的结果是在申请单位涨价预期和实际涨价幅度中打了个折扣。
 

    “听证”考验政府决策的廉明与公允

    “听证”制度无疑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特殊经营的商品价格的提升是一种制约。随着听证范围的日渐扩大,听证制度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并严重制约了“听证”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实际上,“听证”制度的运用,直接考验政府决策的廉明与公允。

    如何扬长避短,不再使“听证会”变为“涨价会”?采访中很人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完善听证法规,通过法规解决用听证会换取“涨价外衣”的可能。我国目前的听证制度只是解决了“听证”主体形式问题,对于具体操作方式和保障方式还缺乏进一步的完善。为了使听证会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还应当在听证代表筛选程序上,听证组织过程,以及听证结果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法规,使得“听证会”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其次,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一些安徽大学、中国科大的教师接受采访时就提出:政府出资组建“听证专家团”,进行反证。现在听证会上的专家不能是听证会主办方请来的专家,听证会上只能只听需要涨价方专家的一家之言。群众代表多是普通老百姓,他们跟专家比起来,因为专业知识的欠缺,说起话当然底气不足。“听证专家团”可以从更为专业的角度维护公众利益,让老百姓的想法得到更科学合理的表达。

    再次,政府监察机构应对听证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避免申请企业的不正常操作。听证的全程有完善的监督,是保证“听证”公正的基础。价格,直接涉及到公众在同等商品的“增加付出”,而申请企业则是在同等成本下出现“增益”,即“无本增收”。如果对听证过程缺少严格的监督,难免会有市场因素渗透到本为体现公平公正而设立的“听证会”中。

    春江水暖鸭先知,物要涨价“听证”知!采访中更多群众提出自己的期盼:何时能够打破“一听即涨”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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