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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舞 带着“镣铐”如何跳
(2007-06-15 10:44:51)       张海岚 肖春飞
    教育部日前宣布: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决定从9月1日新学期开始,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其中,男女生手拉手共跳的华尔兹将成为高中生的指定舞蹈。

 

;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等7个校园集体舞蹈。

    此举一出,各方反应强烈,有人认为跳集体舞可以让孩子的运动方式变得时尚起来,但是更多的人对其可行性表示质疑,认为锻炼身体的方式很多,为何非强行推行跳舞呢? 

   “必须要跳”的集体舞惹争议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发布这一信息时表示:即将推出的校园集体舞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花了两年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而创编的。让中小学生跳集体舞,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同时也能够锻炼身体。

    这一规定出台后,有人撰文表示赞同,认为教育部采用的行政行为,能够使校园的体育文化活跃起来,且舞蹈动感十足、充满青春活力,符合中小学生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特征。

    但是,“必须要跳”、“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审美情趣”……这些规定中的措辞也引发了各界的争论和质疑。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新闻系研究生拜湃说:“‘必须要跳校园集体舞’,明显带有强制性,即使是在条件较好的城市中小学,对舞蹈,特别是华尔兹这样专业性较强的舞蹈,也要考虑到学生们是否都喜爱,学校教学条件是否具备。如果以这种‘命令’的方式来跳,它早晚会成为学生们的一种运动负担。”

    上海行知初级中学一位音乐教师认为:如果《校园秧歌》中“秧歌”的舞蹈元素过多,可能不符合现在中学生的口味。现在的学生不像以前了,受当前影视中一些时尚舞蹈的影响,对于秧歌这样的舞蹈形式可能会产生排斥感。

    著名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如此应景的舞蹈,最终能培养孩子的审美情趣,实在是教育者的一厢情愿。美育不是技能化的美术课,不是舞蹈课,而是引导孩子在生活中认识美、发现美、珍惜美。老师点名考勤、强迫参与的集体舞蹈,有可能成为教师与学生新的冲突。

    应试教育、忽视学生个性成为集体舞蹈两大“镣铐”

    从社会各个层面的反应来看,“跳舞令”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多的争议,原因不外乎两个:学生有精力跳舞吗?愿意跳舞吗?

    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学校要拿升学率说话,而分数则成了学生的“命根”。一位家长的担忧很有代表性,他说:“如果全国所有学校都让学生在下课后跳舞,那样的话,我就会同意,因为这说明学生们在同一起跑线上。但是,我现在担心的是,当我的孩子跳舞的时候,别的孩子在拼命学习!一天两天看不出差距,1年之后,学习上花时间比较多的孩子,成绩肯定好。”

    “我不喜欢跳舞,要是打打篮球什么的还可以。”徐汇中学初二学生郑伟雄说道,“为什么不开展集体篮球呢?”小郑说,其实很多男生都不喜欢跳舞这种所谓的运动形式。

    上海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杨丽丽说:“专家应该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后再下达规定。早在春秋时期,教育家孔子就提出著名的因材施教原则,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按照这一原则,在确保基本教育目标的前提下,多给学生们一些选择活动内容的自由呢?”

    教育主管部门该如何管?

    虽然规定中提到,这个政策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花了两年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可是眼下的现实是,由于办学经费问题,很多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让全体学生集体跳舞,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于如何培养学生的美育情操,如何增强学生的体质,熊丙奇认为,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在于:营造好的空间和环境,这包括保障办学经费,检查学校的办学条件,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等,而不是像家长一样事无巨细,介入整个教育教学过程。

    上海师范大学小学教育研究所所长杨余庆认为,孩子也有选择学习的权利,只有让每一个孩子自主地去选择自己喜欢学习的东西时,发挥个体的爱好与特长、培养健康的个性兴趣和审美情趣等目标,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只有引导学生自发组织、参与符合学生性格、兴趣的各类体育活动、校园社团活动,才可能让学生真正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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