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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 范广强 孔祥勇 记者 李映华) 记者6月29日从济宁军分区获悉,按照法律规定,从7月1日起,凡户口在我市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
街道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据了解,每年的7月1日到9月30日,济宁军分区、各县区人武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到派出所调阅辖区内所有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情况。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除适龄公民因病住院、出境、外出打工、涉嫌犯罪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监控、有严重生理缺陷、有严重残疾,本人确实不能参加兵役登记的,经兵役登记机构批准,可由直系亲属代登。预征对象经县人武部审查确定后,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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