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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孙磊 通讯员 杨峰)
记者从市就业办获悉,我市将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城乡“双零”家庭)就业难问题。
据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记者了解到,凡是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证明到居住地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双零”家庭,对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双零”家庭,确定其一名家庭成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被认定的“双零”家庭,经帮扶后有一人稳定就业或无正当理由推荐三次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再作为双零家庭对待,也不再纳入当地“双零”家庭统计范围。
记者还了解到,对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部门及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从就业资金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的定额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由个人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可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8%至1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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