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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机制
  2007-11-07 2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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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 刘静 通讯员 张金锋) 记者昨日获悉,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会商一致,我市决定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加强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建议上级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对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药品在一定区域内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还负责全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假劣药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和虚假广告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结合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规范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强化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处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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