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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邱茂盛 通讯员 郭召利)
记者19日从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一项涉及到5700多家事业单位,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开始在我市全面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全市事业单位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将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定薪,
岗变薪变。
事业单位设三类岗位
据记者了解,凡属于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今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将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同时,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实行等级设置
据介绍,为处理好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在制度设计中,第一次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和基本任职条件,为人才的成长搭建了通道。其中,管理岗位1-10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部级正职到办事员10个等级,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10级,分别对应厅级正职到办事员8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将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台阶过少、平台过大的问题;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设5个等级,普通工不分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情况基本一致。
事业单位可因事设岗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主要用于: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县(市、区)及乡镇属单位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博士后科研人员;军队转业、从机关调入事业单位或完成援藏、援疆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特殊专门人才。
在岗位聘用方面,事业单位将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时,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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