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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济宁讯(通讯员
布留宪)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城市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市政府确定,自2008年1月起,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发放2008年新年春节期间一次性价格补贴。
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补差标准。济宁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
240元,月人均补差由124元提高到14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和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补差标准。
发放新年春节期间一次性价格补贴。济宁市城区低保对象发放2008年新年春节期间一次性价格补贴,每人补贴30元。各县(市、区)视情自行确定。
市政府在通知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资金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真正把这项事关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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