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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房茂鑫
写在前边——
“劳有所得”,是十七大提出的一项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
“劳有所得”,有着丰富的内涵。“劳”,就是劳动、就业。对于公民而言,每个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和义
务。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才能创造出丰硕的劳动果实,才能持续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繁荣。只有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民创业,才能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得”,就是收入、分配。“得”要依法而行。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
[提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努力扩大就业,实现“劳有所得”。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注重引进建设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发挥好中小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和创业帮扶机制,鼓励扶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适时提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落实鼓励置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让更多城乡百姓尽快富起来!
背景
城镇就业 成效显著
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安之策。来自市劳动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我市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8.7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3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
江苏: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名册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建立统一格式的职工名册,作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
通知要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劳动保障部门在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须核对是否与职工名册一致,做到及时调整,动态管理,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及就业失业登记要求,完善内部用工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台账。
江西:年内安排2.52亿元资金培训84万名农村劳动力
为缓解省内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江西省政府2008年计划安排2.52亿元资金,通过发放培训券的形式培训84万名农村劳动力。11日,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发放仪式在南昌启动。
据介绍,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由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统一印制,分别由劳动保障、农业、扶贫三个部门按规定发放到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手中。农民领取培训券后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凭培训券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培训资金补贴。
河北: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将建立起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力争6月底前基本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今年,河北省将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平安计划”,为15万农民工建立工伤保险,基本实施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吉林:去年援助“零就业”家庭近5万户
2007年吉林省共援助“零就业”家庭近5万户,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动态援助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介绍,2007年吉林省完善了
“零就业”家庭的扶持政策和申报认定制度、退出制度以及援助长效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按照“源头控制、全程服务、政策扶持、托底安置”的方法,去年,吉林省在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中,帮助实现就业65065人,援助率达到100%。654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1万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1.54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3.8万元。收缴企业失业保险金14370万元,企业参保人数达43.5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
与此同时,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财政对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也在加大。全年安排再就业资金6622.2万元,实际支出5579.6万元。为3757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减免税710.8万元。
思路
搭建平台 扩大就业
据了解,2008年我市就业压力继续增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将超过10万人,在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弹性系数不变的条件下,新增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大约只有8万人,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2万人左右。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作为我市就业再就业指导和管理部门将如何应对?在新的一年里,能给大家带来哪些福音呢?
面对记者的疑问,市就业办主任徐保国开门见山——
和全国各地情况一样,2008年我市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在新的一年里,首先,我们将全面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现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功能、指标设计、实际成效进行充分调研,逐步进行调整充实。根据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现行的政策进行延伸、扩展、规范。
深入推进“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继续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援助活动,巩固存量消零援助成果,建立起城镇零就业家庭,建立“动态消零”机制,同时,基本实现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
“存量消零”。
着力搭建创业工作平台。搭建创业培训平台,在做好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实现范围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全面延伸;搭建创业政策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优化创业环境方面的优惠政策;搭建创业资金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措施,把促进创业与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创业助推
“1+1”活动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活动。
稳步扩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加强试点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力争试点地区2008年底前把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实施企业招聘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库。
制定实施就业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计划。制定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应用规划,在现有99三版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应用开发,逐步实现就业管理服务全程信息化;继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创建年活动,开展示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大练兵活动,带动职业指导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万人评活动”,广泛听取各界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就业指标统计体系。立足于统筹城乡就业的需求,对就业统计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充实、完善、规范,使其更具客观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同时,做好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全市转移农业劳动力统计和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析发布工作。
积极完善就业资金绩效考核体系。会同财政部门在现有的 《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
《就业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资金使用与就业目标任务的协调推进。
确立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
《就业促进法》为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它要求,“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为此,应当确立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
“三位一体”的功能,形成失业保险三大功能的发挥与基金规范有效使用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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