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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来电反映:市区一家数码公司,春节后实行了一条新的考勤制度,每天上午考勤的最后3名每人将被扣除50元钱!
这一制度实施后,迟到的是没有了,却把职工折腾坏了:早晨虽是七点半上班,可职工六点多就来到大门外等候,门一开,人们蜂拥而入,唯恐落后,大家拼命地挤到签到处,身体弱小或不好意思挤的女
孩子就落在最后,有人鞋被挤掉,有的被气哭……
3月11日,记者设法联系上了这家数码公司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制订这项制度实属无奈,过去经常有人迟到,现在虽然采取了这项措施,但并没有真正扣过谁的钱,只不过是为了警醒大家!
3月15日上午,反映情况的那位朋友再次打电话说,公司已明确开会表示:撤消那项不合理的规定。
就这家公司制定的“最后三名将扣钱”的做法,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市区某法律事务所的王律师说,扣钱属于一种罚款行为。罚款只有政府授权的执法部门才能进行,其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再者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只要不是违犯劳动纪律,单位就不能扣工人的劳动报酬。明明规定是七点半上班,只要没迟到,不论是最后3名还是最后1名,都不能视为违犯规章制度!(记者
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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