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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6月8日电(记者
邓卫华)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日前决定,为切实保障来济宁市投亲靠友的地震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济宁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群众予以援助。
济宁市政府提出,济宁市将坚持随亲安置为主、政府帮助为辅的原则,对四川等地震灾区来济宁投亲靠友的情况采取一户一档进行详细登记,并实行属地管理、分类施助,尽最大努力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对住房困难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帮助解决临时性住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房租方面的优惠减免。对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生活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教育部门负责安排灾区学生在当地中小学借读,免收一切费用,并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卫生部门负责安排地震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并优先安排医院对灾区伤病员进行医治。同时还将根据《济宁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及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优惠减免和其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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