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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让孩子过得健康有益
  2008-06-30 0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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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将至,大批中小学生要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和家庭,度过两个月的假期生活。每到这时学校担心自己的学生会在社会上沾染上各种各样的不良习惯,甚至走上犯罪;家长担心自己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照顾孩子。这样的担心并不是多余,很多老师认为“学坏容易学好难,犯罪仅在一瞬间”。道出了学校长时间的教育成果往往毁于疏于管理的假期生活 “一瞬间”的现象。面对即将到来的08暑假,我市有关部门各施其责,共同担当起引导管理和教育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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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亟待关注的暑假问题

  在警界有这样一句顺口溜,“较为平安三月三,四月五月往上窜,夏季多发抢劫案,冬季侵财到峰巅”。警察解释说,从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来看,暑假期间青少年学生犯罪率明显高于其他月份,应验了夏季案件多发的说法。教育界人士指出,暑假伊始,学生往往存在着松口气的情形,家长因为心疼孩子也觉得该让他们多玩玩,有些像放羊开始撒手疏于管理。一些学生开始融于社会,不加选择地交上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殊不知,社会是个大染缸,学坏容易学好难,有的学生在短短两个月的暑假中,自觉不自觉地滑向犯罪的深渊。请看一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到2006年暑假,全市35岁以下违法犯罪人数分别占违法和犯罪总人数的65%和79%,其中,25岁以下违法犯罪人数分别占违法和犯罪总人数的34.9%和8.1%。青少年违法和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违法犯罪青少年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农村进城务工青年、学校“问题生”、“双差生”等群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其中有前科的青少年占相当比例。最近的一次统计结果显示,全市因违法劳教青少年中,反复违法犯罪劳教的占37%。2003年到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14至16岁犯罪嫌疑人已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4%至15%,违法犯罪初始年龄趋向低龄化。

  可见,都来关注学生的假期生活是多么重要。

  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特点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形成了《济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及对策》调查报告下发各级党工委,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应该看到,我市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是青少年精神世界的主流。但是,受外界消极因素的影响,少数青少年、学生精神空虚,道德缺失,行为失范,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

  违法犯罪原因剖析

  市司法局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负责同志,在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时指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主要还是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原因。

  社会方面的原因。放假走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正处在人格和心理发育期,个人意识、好奇心和表现欲较强,但对于事物的辨别力较差,看待问题较为偏激片面,自我约束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物质欲望增多与经济上尚未独立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活动范围扩大与认知水平较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纷繁的社会现象和复杂的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到外界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校方面的原因。尽管各级党政一直强调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但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情况下,很多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对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导致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偏差。在实际教学中,部分教师教育方式方法不当,造成学生思想压力过大,产生逆反心理,甚至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的流入了社会,脱离了在学校受教育的有利环境。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在初中甚至小学毕业前就离开学校的占到74.2%;在城区闲散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上学期间有过旷课、逃学记录的高达92.9%。另外,教师育人与家长教子之间缺乏足够的沟通,使得孩子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成为家长的盲点,孩子在家庭、社会的行为表现又成为学校的盲点。这种现象致使青少年中出现不良倾向,被“盲区”阻隔而不能及时得到学校和家长的矫正,成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置因素。

  家庭方面的原因。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养、家庭居住环境等等,都深刻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或者简单粗暴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犯罪前科或者父母从事不正当职业的家庭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较为突出;家庭暴力则容易导致一些青少年离家出走,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 “弱者”施暴。父母行为不端,不务正业,则对青少年直接起到了耳濡目染的毒化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暑假来临,中小学生紧张、压抑的学校生活会被假期一时的无拘无束、放纵自由所淹没,如不加强防范和管理,会有少数学生因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我市很多中小学暑假教育管理工作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以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暑期犯罪事件的发生。

  3

  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今年暑假即将来临,市关工委以 “关爱学生暑期生活”为主题的假期教育引导工作正全面铺开——

  一是针对暑期学生上网比较多的问题,暑期到来前夕,各县市区关工委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网吧”清理清查活动;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网吧义务监督员”,对网吧进行监督,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是鼓励基层关工委创办各种“少年之家”,为学生提供校外学习娱乐的活动场所;动员“五老”志愿者举办各种免费的兴趣学习辅导班等。三是组织“五老”志愿者与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 “老少携手共建文明城”、“老少双向互动,共建和谐社会”、“老少同读”、“老少同乐”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四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把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市关工委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等部门于近日召开全市留守少年儿童关爱工作现场会,安排部署留守少年儿童关爱工作,采取结对关爱、聘请 “代理家长”等方式,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

  与此同时,济宁市十三中、十六中,济宁卫校、商校从6月上旬开始,分别集中开展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活动。选择近年来发生在我市暑假期间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让法制意识在学生中入心入脑。有的学校召开学生家长会,学校、老师、家长完成毕业生交接,并接力做好即将离校的学生全方位教育。学校同时将这些毕业生家长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登记造册专人负责,以便及时有效地跟踪监管。他们还对个别“问题学生”重点帮促。班主任和家长面对面交流,共同制定暑假期间 “问题学生”的管理教育内容和达到的目标,学校还建立了帮扶制度,每一个“问题学生”身边都有校领导或老师面对面教育、指导,协助解决困难。

  暑假临近,一些基层社区居民开始觉悟,总结经验,寻找办法,及早做好假期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济宁市刘庄东新村的侯先生夫妇告诉记者,往年寒暑假,因忙于工作无暇看管上初中的儿子,一开学就被老师叫去询问,原因是孩子新学期综合情况明显下降。如今暑假还未到,侯先生便和五个有初中学生的邻居家庭联合组成了 “学生暑假集中学习活动小组”,每个家庭都为小组腾出学习、活动的房间,分别由轮流值日的家长带班,在完成假期作业的基础上,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并在假期中组织小组成员和家长出外旅游,见世面,多实践,让孩子们增强辨别是非和善恶美丑的能力,杜绝一切社会不良习气染身。当前,以创建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 “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为主要内容,有效预防青少年假期犯罪的工作,正在全市各地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4

  关爱人士献计支招

  两个月的暑期长假,毕竟是家长和孩子朝夕相处,家长便成了管理教育的主角。为此,一些关心青少年教育的人士,开始为家长在暑假有效对孩子进行教育管理提供良策——

  做好假期规划。团市委副书记、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办公室主任孙慧茹认为,家长要结合孩子的兴趣特长做好暑期长假的规划。暑假规划可综合多种元素进行,有益的社会性活动,必要的兴趣特长班,外出旅行都可纳入到暑假的规划中。学生通过暑假的时间规划可以清楚地明白自己每天应该做些什么,从而在假期中也能保持正常的作息,做到劳逸结合、张驰有度。

  孙慧茹说,这是家长多做亲子活动的好时期。暑假虽然是孩子们的暑期,但是家长不应缺席,要力所能及地多做一些亲子活动。孙慧茹建议,家长每天可以在家里安排固定的阅读时间,和孩子一起看书1到2个小时,这样不仅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同时也能够密切亲子关系。周末带孩子去书店、游泳、郊游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社会实践。今年暑假,市第十六中学安排学生走进社区,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性工作。校长马忠仁表示,学校和家长应当鼓励适龄青少年参加一些适度的社会活动或公益劳动,如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帮助福利院的老人等等。多方面参加社会实践,不但可以培养孩子的沟通交际能力,同时也能够培养他们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他说,同时,学生也可以适当参加兴趣班。学校教育虽然能够满足学生在文化课上的知识渴求,但是孩子在声乐、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却需要校外的一些特别辅导。市教育局教育科陈伟科长表示,家长在真正了解孩子的兴趣所在后,征得孩子的同意,相对应地选择具有专业培训资格的培训部门,培养发展孩子的兴趣是完全有必要的。家长也可适当地引导孩子的兴趣,保证孩子过一个健康有益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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