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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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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1 09:50:23 | 来源:东方圣城网 | 作者: | |
本报济宁6月30日讯(记者 赵厚峰)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运河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金焕、梁之安、许谦迎、段修龙、殷允岭,秘书长彭广含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祝金焕主持并讲话。 在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会议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宋希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茂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济宁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陈立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升英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广含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等四项制度制定和修订情况的说明;宣读了人事任免议案;被任命人员作了供职报告。 会议分组对有关报告、办法、意见和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向被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宁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草案)》、《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下转第二版A) (上接第一版)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和《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对其他方面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在审议中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汇总整理形成文件后,将印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议程结束后,祝金焕讲话。她说,本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
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及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四个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查。对于这几项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收集整理汇总,分级审核把关后交由市政府、市法院研究办理,并认真抓好督办工作。市政府、市法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将研究办理情况送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审议意见。《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药品法制意识,强化药品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药品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网络体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财政工作,要加大培植税源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厉行节约,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意见的落实。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把好政治方向,抓好执法为民,守好公正底线,带好法官队伍,增强队伍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树立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法院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制度措施,调动法院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对审议通过的《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草案)》、《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和《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大家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祝金焕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真正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大局,把人大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考虑,去安排,把市委决策的、政府着力推动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大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作为重点,加大措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当前,要积极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继续抓好《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副市长韩军、王次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庆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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