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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近月宣布,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圆满结束。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结果显示:
——农业生产方式明显改变
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87.6%,比1996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75.4%,比1996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31.52%,比1996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32.88%,比1996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设施农业渐成规模:到2006年末,全市温室面积147.8亩,大棚面积36665.3亩,中小棚面积48573.6亩。
——农村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果明显:到2006年末,全市99.8%的村和99.7%的自然村通公路,50.49%的村进村公路路面以柏油路面为主,31.79%的村村内道路路面以柏油路面为主。100%的乡镇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100%的村通电,100%的自然村通电;99.99%的村和99.99%的自然村通电话;96.69%的乡镇有邮电所。29.14%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24.86%的村内有小学,4.03%的村内有中学。99.97%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74.25%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30.76%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6.74%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11.68%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7.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100%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100%的乡镇有敬老院。82.26%的村有卫生室,81.62%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
——劳动力就业结构明显转变
到2006年末,全市农村常住人口中劳动力总资源415.9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375.12万人,占90.18%。从业人员中,一、二、三产业就业比例分别为69.33%、15.64%、15.03%。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98.6万人,其中,男劳动力68.7万人,占69.68%;女劳动力29.9万人,占30.32%。40岁以下的占78.1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45%,在本县以外务工的占70.91%。
——农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农民自有住房比例很高:到2006年末,农村99.87%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10.36%的户拥有2处以上的住宅。家庭耐用消费品日渐丰富: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3.24台,固定电话62.43部,手机59.35部,电脑0.74台,摩托车42.8辆,生活用汽车3.45辆。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得到改善:使用管道水的住户占70.11%;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的住户占38.92%。(赵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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