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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邱茂盛 实习生 张辉同 通讯员 郭召利 刘艳)
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改善人才就业环境,并逐步开发和创造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各行各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据悉,我市将不断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各乡镇(街道)还可在农村和社区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城镇社区工作,所选拔的毕业生与所在乡镇(街道)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一般为3年。并引导国有企业(单位)在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
同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所需资金由生源地政府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还给予保障。
另悉,今后,全市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举办针对应届毕业生的供需见面活动,一律免收应届毕业生进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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