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邹城讯(通讯员 邵明奎
李亮)邹城市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处置等管理中,实行“政府领导、集中监管、阳光操作、热情服务”,六措并举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平台。
该市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实施细则》、《AB岗工作制度》等工作规范,统一运行规则,紧紧围绕招投标活动主线,认真开展对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人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政府利益、公众利益,并从六个环节狠抓落实:一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对重点工程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专家评审论证,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招标信息公告统一发布。招标人所有招标信息须经过招管办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在本市招投标网发布的同时,还要在省和国家级媒体发布,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吸引更多人参加投标,以形成充分竞争,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开放度,防止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暗箱操作等。三是利用现代化手段监管运行。为集中统一监管平台配备了声像监控系统、安检系统、评标专家自动抽取系统、询标变声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现代监管设施,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全程声像监控,声像资料与招投标项目纸质资料一并存档,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四是现场监督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杜绝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五是合同审查备案。六是实施市场准入黑名单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构筑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