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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人事局打造“阳光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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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9 10:25:41 | 来源: | 作者: | |
本报泗水讯(通讯员司玉峰卢涛)泗水县人事局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中,坚持“六公开”、“六优先”制度,努力打造“阳光”职称,确保评审质量。
坚持“六公开”、“六优先”制度,即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过程中,实行
“六公开”:标准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评审范围公开、评审材料公开、人员名单公开以及申报人员述职公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过程中,体现
“六优先”:一是在单位性质上,企业单位的优先;二是在工作层次上,基层单位的优先;三是在创新能力评价上,有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优先;四是在科研成果的使用上,已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产业化的优先;五是在学历水平上,高学历的优先,同等学历,第一学历的优先;六是在所学专业上,与申报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优先。在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泗水县共评审通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21人,由于措施得力、阳光操作,未发生一起群众来信来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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