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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之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市检察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对一些部
门和领域的监督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较少。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不够端正,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不注重学习,知识结构单一,执法观念陈旧;个别人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和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问题;极少数人仍然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不文明、不公正,影响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三是检察机关人才匮乏,办案力量不足、办公办案经费紧张,人员老化,基层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用心做好2007年的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0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代表大会的精神,认真执行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全力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着力在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检察队伍为根本,着力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上下功夫,切实抓好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狠抓落实为重点,着力在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切实保障各项决策目标的实现,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环境。具体工作措施是: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紧紧围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检察工作,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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