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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日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情况的汇报,对出席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20
06年12月1日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2006年12月9日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共划分为39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今年3月21日全部完成。
2006年底,全市共有党员42万多人。市委十届十二次全委会确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525名,各选举单位实际选举产生代表521名。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都是从基层支部开始,自下而上推荐提名,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推荐,认真坚持了"三上三下"的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照市委确定的代表条件、结构要求和分配的代表名额,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5%的差额比例,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工委会,研究提出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认真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委全委会或党委会、工委会研究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县市区委全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前,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了意见。代表的选举产生,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应到会(基层为实到会)代表或党员的半数。
这次选出的521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337名,占64.7%;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180名,占34.5%;解放军、武警4名,占0.8%。女党员89名,占17.1%;少数民族党员8名,占1.5%。50岁以下的330名,占63.3%。研究生94名,占18%;大学本科276名,占53%;大学专科110名,占21.1%;中专27名,占5.2%;高中以下14名,占2.7%。代表的结构和分布比较合理。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市39个选举单位选出的521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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