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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
答:政府非税收入是除了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
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3、 政府非税收入有哪些特点?
答:(1)有偿性 (2)非普遍性 (3)自主性 (4)灵活性 (5)专用性 (6)不稳定性
4、政府非税收入的作用是什么?
答:(1)非税收入是政府筹集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 (2)非税收入是政府合理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的重要手段;
(3)非税收入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
5、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主要包括哪些单位?
答: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以及法定执收单位。法定执收单位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6、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机关是什么?
答: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主管机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
7、政府非税收入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答:非税收入的取得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如征收、收取、收缴、追缴、募集等。
8、政府非税收入是什么性质?
答:政府非税收入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
9、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收入,应当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10、什么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答: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11、哪些部门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权?
答: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收费项目。
12、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免征、缓征有哪些规定?
答: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省以下人民政府可以批准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收入的收费。
13、什么是政府性基金?
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14、哪些部门具有政府性基金的审批权?
答: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
15、 哪些部门具有政府基金减免权?
答: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16、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7、城市公共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答:城市公共资源包括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梁、涵洞、护栏、绿地、站台等)、城市公共空间(含地下空间)等有形资产以及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18、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19、什么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答: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国家凭借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向资源性资产的使用经营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有偿占用费或使用费等形式的收入。
20、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2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22、什么是彩票公益金
答: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23、什么是罚没收入?
答:罚没收入是指执行罚没职能的部门、单位和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24、什么是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答: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25、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不得将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转交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管理。
26、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怎样管理?
答: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27、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依法纳税的怎样管理?
答: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8、什么是城市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收入?
答:是政府通过出让公共资源经营权而取得的收入,是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一部分,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29、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主要用途?
答: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建设等支出。
30、户外广告的经营权有哪些出让方式?
答:城市户外广告资源要在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者。
31、什么是财政专户?
答:财政专户是各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2、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199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单位和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3、什么是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
答:"收支两条线"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管理的一项制度,即对非税收入实行收入和支出两条线管理,各执收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应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综合预算按计划拨付,由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34、什么是 "票款分离"办法?
答:"票款分离"是指部门、单位按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非税收入时,实行的资金收缴和票据开具相分离的制度。
35、"票款分离"采取什么管理体制?
答:"票款分离"采取"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部门开票"是指执收部门在收取非税收入时,只向缴费人开具专用缴款书,不直接收取资金;"银行收款"是指有关银行受财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非税收入资金的代收工作,并在专用缴款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章,缴费人凭加盖银行收讫印章的缴款书换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财政统管"是指由银行代收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负责统一核算和管理。
36、"票款分离"的缴款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票款分离"缴款程序如下:①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②缴款人持缴款书有关联次到代收银行办理缴款手续。③代收银行可以收取现金,也可以通过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转帐手续。④款项收妥后,代收银行在"回单联"上盖章后退缴款人,"银行留存联"和"支票附单联"由银行留存。⑤缴款人将代收银行盖章的"回单联"带回执收单位,执收单位据此向缴款人出具收款收据。
一般情况下,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后,由缴款人到附近银行网点缴款。对于地处偏远、银行代收网点少的地区,缴款人也可以要求执收单位收取款项并出具收款收据,由执收单位集中到代收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37、我市政府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有哪些?
答:我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目前有7家,它们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38、省级以下单位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答: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统一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批。设区的市及市以下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设立收费项目,统一由市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级财政会同物价部门初审,市级财政、物价部门初审同意后,联合以公文形式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批。设立重要收费项目,需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39、申请设立收费项目的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申请设立收费项目的文件应当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理由、收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方式、执行期限、收费收入解缴方式、预计年度收费金额,以及收费单位的性质、人员、经费来源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等。同时,还应提交有关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或国际对等原则申请设立的收费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资料。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的,应当对收费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40、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时,应当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到同级财政申请编码,领取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到代收银行办理票据启用手续。依照规定经批准变更或撤销的收费项目,收费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变更或注销手续。
41、收费公示制度有哪些要求?
答:收费单位应当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
42、什么是非税收入票据?
答: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收(缴)款凭证。
43、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是什么?
答: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
44、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45、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非税收入票据实行"统一印制,分级管理"的原则
46、执收单位使用票据由哪些规定?
答: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47、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非税收入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捐赠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分为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两类。通用票据是指满足一般收费特点,具有通用性质的票据,适用于普通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包括收费代收银行使用的统一票据和收费单位执收使用的票据两种。专用票据是指为适应特殊需要,具有特定式样的专用性票据,适用于特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分为定额专用票据和非定额专用票据。通用票据和各种专用票据必须严格按各自用途使用,不得相互混用,也不得转让、转借或代开。
48、什么是往来结算收据?
答:往来结算收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往来资金结算时,收款单位向对方开具的收款凭证。本收据仅作为收款单位向出款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收到款项的凭证,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本收据不能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
49、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以下资金往来时,应向对方开具往来结算收据:(1)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资金往来,如:财政拨款等;(2)行政事业单位上下级之间发生资金往来,如上下级经费往来、专项资金往来等;(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发生资金往来;(4)行政事业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发生资金往来,如代收职工水电暖费、电话费、借还款、差旅费和学校代收学生的教材费等;(5)其他经同级财政部门认定可以使用往来结算票据的。
50、什么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
答: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部门和单位收费、基金的征收、解交、使用等征管行为进行检查和稽核。
5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的范围是什么?
答: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收支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接受委托收费的其他机构,应当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稽查。
5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形式有哪些?
答:稽查分为年度稽查和专项稽查两种形式。年度稽查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的一年一次的全面稽查。专项稽查是指对某种特定的事项或群众举报、上级机关、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征管方面违规违纪事件的稽查。
5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年度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稽查;(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稽查;(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稽查;(4)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的稽查。
5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国家收费项目是否经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2)地方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或省政府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3)专门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国务院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同意;(4)是否存在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问题;(5)是否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7)是否超过规定期限继续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8)是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9)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为需要稽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其他事项。
55、政府性基金项目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是否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批准;(2)是否存在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政府性基金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3)是否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4)是否擅自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征收对象;(5)是否超过规定期限继续征收已经取消的政府性基金;(6)是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减免政府性基金;(7)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稽查的涉及政府性基金的其他事项。
56、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国家收费标准是否经国务院或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2)地方收费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3)市及市以下各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否经上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授权;(4)专门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同意;(5)是否存在继续执行国家已经明令降低的收费标准问题;(6)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问题;(7)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为需要稽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其他事项。
57、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经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批准;(2)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已明令降低的征收标准问题;(3)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或降低征收标准的问题;(4)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为需要稽查的涉及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其他事项。
58、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是否按规定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领取《票据准购证》;(2)是否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3)是否有使用非法票据或使用往来结算票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行为,或者擅自印制、制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行为;(4)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5)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其他事项。
59、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年度稽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1)是否按照规定由部门或单位财务机构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2)是否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使用、撤销银行账户;(3)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办法,能否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收支两条线"规定;(4)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5)是否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范围;(6)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稽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的其他事项。
60、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采取什么方法?
答: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61、被稽查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1)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2)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准购证》;(3)已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存根和往来结算票据存根;(4)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部门或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复印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5)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财务会计资料;(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报告;(7)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与稽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62、怎样投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
答: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制止各种乱收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向财政、物价部门举报。济宁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并稽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收入票据等方面违规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2321234。
63、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设置罚没处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64、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65、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66、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67、违反《收费许可证》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68、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69、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收缴罚款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70、不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1、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72、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不按照规定将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
73、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74、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75、违反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用于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76、不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收支决算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77、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的目标是什么?
答:(1)通过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财政经济正常运转;(2)通过监督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的有效配置。
78、什么是国有土地储备运营?
答: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经政府批准依法征收、收购、收回、开发、整理土地,并依法对其处置等活动的行为。
79、什么是国有土地储备运营资金?
答:是指经政府批准,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征收、收购、收回、开发、整理土地所使用的资金。 80、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收入包括哪些?
答:(1)土地出让收入 (2)租金收入 (3)其他收入
81、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收入实行什么管理办法?
答: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票款分离"管理办法。其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任何部门都不得设立国有土地收入账户及其他过渡性账户。
82、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答: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83、什么是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答: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形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向受让方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即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84、什么是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成本费用?
答: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储备或处置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85、国有土地储备运营成本费用包括哪些?
答:征收土地费用,收购、收回、开发、整理土地费用,处置土地所发生的成本费用,银行贷款利息。
86、什么是彩票?
答:彩票是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而特许专门机构垄断发行,供人们自愿选择和购买,并按照事前公布的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有价凭证。
87、彩票资金有哪几部分构成,是如何分配的?
答:彩票资金是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由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彩票资金构成比例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
88、什么是彩票公益金?
答:彩票公益金是指按照国家彩票发行和销售收入分配政策等规定,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
89、彩票公益金包括哪些内容?
(1)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2)公益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3)上级财政拨入的公益金;(4)按规定应纳入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90、如何管理彩票公益金?
答: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公益金财政专户,专门核算公益金,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91、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是什么?
答: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要严格贯彻和充分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
92、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1)资助为老年人、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众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2)资助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事业;(3)支持社区服务,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的福利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4)优先资助贫困地区和灾区的社会公益事业;(5)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给予适当资助;(6)国家规定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93、 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支出范围具体包括:(1)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国民体制监测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2)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经费不足,主要指用于国际、国家和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3)修整和增建体育设施,主要指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4)体育扶贫工程,主要指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5)国家规定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94、申请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应按什么程序办理?
答:申请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要依据本部门年度使用计划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申报要求,按以下程序办理:(1)使用同级公益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2)使用上级公益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向上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95、什么是彩票机构?
答:彩票机构指国家特许负责彩票发行和销售的专门机构。彩票发行分别由隶属于民政部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简称为彩票发行机构)承担,按省级行政区域组织实施。
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彩票销售工作,由受彩票发行机构业务指导,隶属于省和省以下各级民政、体育部门的专门机构(简称为彩票销售机构)承担,也可由彩票发行机构直接承担。
96、发行彩票的审批权在哪里?
答:发行彩票由国务院批准。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方、部门、组织、个人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
97、目前福利彩票市场上有哪些玩法?
答:目前福利彩票市场上的玩法有四类,分别是电脑票、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开乐彩、刮刮乐即开型彩票。其中电脑票分"23选5"、"30选7(七乐彩)"、"双色球"、"3D玩法"四种子游戏;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分"西游夺彩"、"幸运扑克"、"多级扑克"、"四花选五"、"开心一刻"、"幸运五彩"六种子游戏。
98、目前体育彩票市场上有哪些玩法?
答:目前体育彩票市场上主要是电脑票,分"足球彩票"、"排列3"、"七星彩"、"29选7""22选5""大乐透"等子游戏。
99、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按如下列顺序分配成三部分(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如何管理?
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将这部分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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